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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消息,近日,深圳证监局公告称,对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家汇或公司)、程宗玉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程宗玉为公司董事长、李海荣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海荣,韦晓为会计机构负责人韦晓
具体来看,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公司在编制2023年度业绩预告过程中,未充分考虑部分项目进展及资金回收情况,以及部分资产已经存在的减值迹象,导致2023年业绩预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不审慎
公司在2022年度未充分考虑行业市场整体情况、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及业务规模,导致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不审慎,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五条的规定。
三、货币资金权利受限信息披露不完整
公司在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使用受限货币资金中未包含募集专户被冻结的情况,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违反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公司、程宗玉、李海荣、韦晓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名家汇公司是照明工程行业的品牌,主营业务为照明工程业务及与之相关的照明工程设计、照明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合同能源管理业务。